专利权立法。
各国对专利权的保护法律制度,注重对犯罪行为的界定,要求区别对待不同程度的违法行为,特别规定可以适用资格刑。
行为界定。美国规定了三个方面的犯罪行为:一是未经专利权人同意,在使用或销售商品上标注、附加或广告宣传,模仿专利权人的姓名、专利号等;二是试图欺骗公众,在未取得专利的商品上标注、附加或广告宣传使用“专利”字样;三是冒充已申请的专利。
犯罪分类。在韩国,侵犯专利权包括直接侵犯和间接侵犯。直接侵犯是指专利权人以外的人没有正当权限,将专利发明附诸实施的行为。间接侵犯有两种,一是当专利是物品的发明时,生产、转让、出租及进口用于生产该物品的用具的行为。二是当专利是方法时,生产、转让、出租及进口其方法的用具的行为。
适用罪名。日本规定了两个罪名。一是侵害罪,指侵害专利权或专利实施权的行为;二是欺诈行为罪,指以欺诈获得专利、专利权的行为。韩国也规定了两个罪名,一是虚伪标记罪;二是秘密泄漏罪,秘密泄漏罪特指专利厅职员或曾任过其职的人员泄漏或者盗用专利发明的行为。
处罚标准。德国规定,凡在法定许可的情况外,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使用其发明者,可对其处以1年以下监禁或罚金,或二者并处。以色列规定,对于违法人员可以判处2年监禁或者2万新谢克尔的罚金。美国规定,一般违法者可罚款500美元,罚款额由国家和起诉方各得一半。对于伪造专利证书或故意传播假冒专利证书者,可处5000美元罚款或10年以下监禁,或者两者并罚。
资格处罚。日本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对法人而言,有很多比刑罚更为有效的制裁手段,如由行政执法机构公正交易委员会下达“停业命令”或者课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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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对专利权的保护法律制度,注重对犯罪行为的界定,要求区别对待不同程度的违法行为,特别规定可以适用资格刑。
行为界定。美国规定了三个方面的犯罪行为:一是未经专利权人同意,在使用或销售商品上标注、附加或广告宣传,模仿专利权人的姓名、专利号等;二是试图欺骗公众,在未取得专利的商品上标注、附加或广告宣传使用“专利”字样;三是冒充已申请的专利。
犯罪分类。在韩国,侵犯专利权包括直接侵犯和间接侵犯。直接侵犯是指专利权人以外的人没有正当权限,将专利发明附诸实施的行为。间接侵犯有两种,一是当专利是物品的发明时,生产、转让、出租及进口用于生产该物品的用具的行为。二是当专利是方法时,生产、转让、出租及进口其方法的用具的行为。
适用罪名。日本规定了两个罪名。一是侵害罪,指侵害专利权或专利实施权的行为;二是欺诈行为罪,指以欺诈获得专利、专利权的行为。韩国也规定了两个罪名,一是虚伪标记罪;二是秘密泄漏罪,秘密泄漏罪特指专利厅职员或曾任过其职的人员泄漏或者盗用专利发明的行为。
处罚标准。德国规定,凡在法定许可的情况外,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使用其发明者,可对其处以1年以下监禁或罚金,或二者并处。以色列规定,对于违法人员可以判处2年监禁或者2万新谢克尔的罚金。美国规定,一般违法者可罚款500美元,罚款额由国家和起诉方各得一半。对于伪造专利证书或故意传播假冒专利证书者,可处5000美元罚款或10年以下监禁,或者两者并罚。
资格处罚。日本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对法人而言,有很多比刑罚更为有效的制裁手段,如由行政执法机构公正交易委员会下达“停业命令”或者课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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