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十二届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持之以恒强化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3月31日,全省医疗保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在贵阳召开。会议回顾总结了过去一年全省医疗保障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情况,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形势进行了分析研究,安排部署了今年工作。省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吕劲松出席会议并讲话,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第二十三纪检监察组组长王金奇对全省医疗保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要求,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卢吕友、朱昭林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今年全省医疗保障系统始终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一以贯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向基层延伸;始终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以纠治“四风”为重点,持续加强医疗保障系统作风建设,为坚决夺取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两场战役的胜利,为推进全省医疗保障事业改革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纪律保障。
会议强调,全省医疗保障系统要深刻认识中央和省委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重要性,深刻认识医疗保障系统反腐败斗争形势的严峻性,持续深入学习相关会议精神,坚决抓好贯彻落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夯实政治根基,涵养政治生态,防范政治风险,永葆政治本色,提高政治能力。
会议要求,全省医疗保障系统要紧紧围绕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思路和总体要求,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确保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落实见效。要深入开展“两项教育”,将学习党史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有效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医疗保障发展新举措,奋力开启医疗保障事业新征程。要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
会议要求,全省医疗保障系统要扎实开展“基金监管年”行动,坚决抓好《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贯彻落实,深化医保基金监管制度改革,切实履行医保基金监管法定职责,完善监管制度,压实监管责任,维护基金安全,坚决杜绝系统性、普遍性、聚集性恶性欺诈骗保案件发生。要扎实开展“作风建设年”行动,推动全省医疗保障系统工作作风和制度全方位深层次变革,打造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忠诚干净担当医保干部队伍,营造风清气正、奋勇争先的干事创业氛围。
会上,省医疗保障局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所分管处室以及直属单位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省医疗保障局在职厅级干部、各处室、直属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州)医疗保障局班子成员、各科室有关负责同志,各县(市、区、特区)医疗保障局主要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今年全省医疗保障系统始终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一以贯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向基层延伸;始终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以纠治“四风”为重点,持续加强医疗保障系统作风建设,为坚决夺取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两场战役的胜利,为推进全省医疗保障事业改革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纪律保障。
会议强调,全省医疗保障系统要深刻认识中央和省委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重要性,深刻认识医疗保障系统反腐败斗争形势的严峻性,持续深入学习相关会议精神,坚决抓好贯彻落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夯实政治根基,涵养政治生态,防范政治风险,永葆政治本色,提高政治能力。
会议要求,全省医疗保障系统要紧紧围绕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思路和总体要求,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确保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落实见效。要深入开展“两项教育”,将学习党史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有效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医疗保障发展新举措,奋力开启医疗保障事业新征程。要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
会议要求,全省医疗保障系统要扎实开展“基金监管年”行动,坚决抓好《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贯彻落实,深化医保基金监管制度改革,切实履行医保基金监管法定职责,完善监管制度,压实监管责任,维护基金安全,坚决杜绝系统性、普遍性、聚集性恶性欺诈骗保案件发生。要扎实开展“作风建设年”行动,推动全省医疗保障系统工作作风和制度全方位深层次变革,打造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忠诚干净担当医保干部队伍,营造风清气正、奋勇争先的干事创业氛围。
会上,省医疗保障局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所分管处室以及直属单位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省医疗保障局在职厅级干部、各处室、直属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州)医疗保障局班子成员、各科室有关负责同志,各县(市、区、特区)医疗保障局主要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