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属企事业单位、各工信领域企业: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集中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闽安委办明电〔2021〕21号)、《集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集安字〔2021〕7号)等文件精神和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在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基础上,即日起至8月上旬,开展我区工信系统“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集中攻坚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和薄弱环节,有效管控化解各类安全风险、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建设高素质高颜值跨岛发展最美新市区、率先实现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争当排头兵创造良好安全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二、工作目标
统筹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通过开展集中攻坚,进一步突出重点、强化攻坚、严防死守,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问题,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遏制事故多发势头,最大限度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庆祝建党100周年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
三、组织领导
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工业科负责人任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工业科,负责综合协调工作。
四、工作任务
(一)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1.督促陆上油气长输管道、能源企业认真贯彻落实我局印发的《关于陆上油气长输管道等相关能源领域今年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方案》(厦集工信〔2021〕37号)和《今年集美区陆上长输油气管道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厦集工信[2021]48号)文件要求,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隐患自查自改,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物资储备,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各类生产事故应急演练。2.指导工业企业认真贯彻落实我局印发的《关于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强化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加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控体系管理;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建立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
(二)加强企业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生产管理。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局职责范围内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以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对我区53家重点工业企业、3家油气管道企业及2家热电能源企业提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服务。全面排查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小化工”、“三合一”等场所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举一反三,组织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完善隐患闭环管理,坚决杜绝一边“整改”,一边“带病”生产,曲突徙薪,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指导工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1.定期开展督查指导服务和会商会议,总结研判,深化集中攻坚。坚持安全发展理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联合区应急局、消防救援大队、市场监管局、各镇街等相关单位,通过听取汇报、查阅台账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指导工业企业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建设和安全检查,加强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全力打好我区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战,合力做好我区工贸领域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2.指导企业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和各镇街开展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指导企业对生产车间、储物仓库、员工宿舍及租质厂房等生产生活场所从房屋结构安全、用电用气安全、厂区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安全以及消防安全等方面开展隐患排查,重点突出粉尘涉爆、铝加工、涉氨制冷以及有限空间作业排查整治,切实消除安全隐患。3.扎实推进工业园区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力量,健全园区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明确职责,进一步规范园区规划、建设及园区内企业布局,促进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显著增强和本质安全水平有效提升。
(四)重点加强对民爆物品企业、陆上油气长输管道和热电能源企业的安全检查。1.定期组织公安、应急、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协作配合,建立执法监督、灾害防范、应急管理等方面的联合工作机制对民爆物品企业、陆上油气长输管道和热电能源企业开展安全检查。特别是建党100周年等庆祝活动期间管道保护工作,我局将在庆祝活动前联合相关部门对陆上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开展拉网式隐患排查,各陆上油气管道企业要对高风险段、密闭空间、站场阀室、穿跨越处等重点目标建立台账,逐项落实;各镇街和有关科室要督促企业进一步加强管道巡护人力、装备和资金投入,加大巡护频次,确保万无一失。2.加强占压、第三方施工重点环节风险管控。督促各陆上油气长输管道企业要突出重点环节风险管控,新建管道完工前要实现“零占压”目标,确保不带占压问题投产;老旧管道要加强日常巡线,巩固隐患整治攻坚战的成果,发现占压及时清理,严防新增占压;加强对管道周边施工点的巡查,已取得批复的第三方施工,陆上油气长输管道企业要提前告知管道保护要求,安排专人在现场严密监护。3.加强汛期和极端天气下防护工作。督促各有关企业要建立和完善汛期地质灾害防护方案,提高汛期管道保护日常管理强度,加密巡护,清查自然和人为地质灾害隐患,提前做好防范和应急准备工作。要加强与气象、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联系,确保及时掌握灾害防护信息,做好值班值守,共同保障汛期管道运行安全。
(五)配合其他部门,做好其他领域安全相关工作。坚持安全发展理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配合其他部门,继续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我区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有效遏制我区特重大安全事故发生,营造我区安全稳定的态势。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各镇街、各有关科室要把开展专项行动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重要举措,通过扎实有力的专项行动,及时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以实际行动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和“再教育、再调研、再落实”活动要求,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全力保障安全生产形式持续稳定,为率先实现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中争当排头兵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压实主体责任。各镇街要强化属地领导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要”要求,严格落实党政属地管理责任,综合运用法律手段、行政措施、市场机制等方法手段,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严格履行法定职责,确保安全措施、安全制度、安全设施、应急预案、安全管理力量全面落实到位。
(三)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各有关企业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专项行动,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广泛发动,切实抓出实效。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集中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闽安委办明电〔2021〕21号)、《集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集安字〔2021〕7号)等文件精神和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在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基础上,即日起至8月上旬,开展我区工信系统“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集中攻坚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和薄弱环节,有效管控化解各类安全风险、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建设高素质高颜值跨岛发展最美新市区、率先实现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争当排头兵创造良好安全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二、工作目标
统筹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通过开展集中攻坚,进一步突出重点、强化攻坚、严防死守,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问题,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遏制事故多发势头,最大限度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庆祝建党100周年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
三、组织领导
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工业科负责人任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工业科,负责综合协调工作。
四、工作任务
(一)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1.督促陆上油气长输管道、能源企业认真贯彻落实我局印发的《关于陆上油气长输管道等相关能源领域今年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方案》(厦集工信〔2021〕37号)和《今年集美区陆上长输油气管道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厦集工信[2021]48号)文件要求,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隐患自查自改,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物资储备,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各类生产事故应急演练。2.指导工业企业认真贯彻落实我局印发的《关于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强化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加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控体系管理;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建立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
(二)加强企业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生产管理。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局职责范围内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以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对我区53家重点工业企业、3家油气管道企业及2家热电能源企业提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服务。全面排查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小化工”、“三合一”等场所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举一反三,组织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完善隐患闭环管理,坚决杜绝一边“整改”,一边“带病”生产,曲突徙薪,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指导工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1.定期开展督查指导服务和会商会议,总结研判,深化集中攻坚。坚持安全发展理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联合区应急局、消防救援大队、市场监管局、各镇街等相关单位,通过听取汇报、查阅台账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指导工业企业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建设和安全检查,加强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全力打好我区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战,合力做好我区工贸领域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2.指导企业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和各镇街开展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指导企业对生产车间、储物仓库、员工宿舍及租质厂房等生产生活场所从房屋结构安全、用电用气安全、厂区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安全以及消防安全等方面开展隐患排查,重点突出粉尘涉爆、铝加工、涉氨制冷以及有限空间作业排查整治,切实消除安全隐患。3.扎实推进工业园区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力量,健全园区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明确职责,进一步规范园区规划、建设及园区内企业布局,促进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显著增强和本质安全水平有效提升。
(四)重点加强对民爆物品企业、陆上油气长输管道和热电能源企业的安全检查。1.定期组织公安、应急、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协作配合,建立执法监督、灾害防范、应急管理等方面的联合工作机制对民爆物品企业、陆上油气长输管道和热电能源企业开展安全检查。特别是建党100周年等庆祝活动期间管道保护工作,我局将在庆祝活动前联合相关部门对陆上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开展拉网式隐患排查,各陆上油气管道企业要对高风险段、密闭空间、站场阀室、穿跨越处等重点目标建立台账,逐项落实;各镇街和有关科室要督促企业进一步加强管道巡护人力、装备和资金投入,加大巡护频次,确保万无一失。2.加强占压、第三方施工重点环节风险管控。督促各陆上油气长输管道企业要突出重点环节风险管控,新建管道完工前要实现“零占压”目标,确保不带占压问题投产;老旧管道要加强日常巡线,巩固隐患整治攻坚战的成果,发现占压及时清理,严防新增占压;加强对管道周边施工点的巡查,已取得批复的第三方施工,陆上油气长输管道企业要提前告知管道保护要求,安排专人在现场严密监护。3.加强汛期和极端天气下防护工作。督促各有关企业要建立和完善汛期地质灾害防护方案,提高汛期管道保护日常管理强度,加密巡护,清查自然和人为地质灾害隐患,提前做好防范和应急准备工作。要加强与气象、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联系,确保及时掌握灾害防护信息,做好值班值守,共同保障汛期管道运行安全。
(五)配合其他部门,做好其他领域安全相关工作。坚持安全发展理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配合其他部门,继续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我区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有效遏制我区特重大安全事故发生,营造我区安全稳定的态势。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各镇街、各有关科室要把开展专项行动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重要举措,通过扎实有力的专项行动,及时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以实际行动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和“再教育、再调研、再落实”活动要求,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全力保障安全生产形式持续稳定,为率先实现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中争当排头兵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压实主体责任。各镇街要强化属地领导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要”要求,严格落实党政属地管理责任,综合运用法律手段、行政措施、市场机制等方法手段,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严格履行法定职责,确保安全措施、安全制度、安全设施、应急预案、安全管理力量全面落实到位。
(三)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各有关企业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专项行动,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广泛发动,切实抓出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