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专题研讨个人对照剖析发言按照市委和县委要求,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联系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刻反思,剖析根源,查找规律,警醒自砺,认真检查自身在遵守党规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从思想深处挖掘、查找存在问题的根源,并针对性地制定了整改措施。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讲忠诚守纪律方面。一是存在政治站位不高,党性锻炼不严的问题。“全面从严治党”是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是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根本保证。之前,对“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认识不够深刻全面,没能做到内心外行,表率化人。对照党章和焦裕禄等先进模范典型,感觉自己对党性锻炼标准不高、要求不严。二是存在严守纪律标准不高、党内监督不够、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只求自己不违规,对班子的同事、对分管单位的党员干部提醒和监管不够,特别是对分管部门存在工作要求多,廉政、警示教育少,“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
对于通报的典型违纪违法案件,认为都是他们太贪婪,没有底线,自己曾经在检察系统工作多年,知道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没有认真反思他们一步步蜕变的过程,防微杜渐的意识不强。三是群众观念不够深。在处理信访问题时,尤其是对一些老上访户,不耐心、不细心,认为他们的合法诉求早已解决到位,没有站在群众的立场去想一想、看一看,看他们生活是否困难,他们对处理结果是否满意,为什么不满意,缺乏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
(二)权力运行方面。一是有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严的问题。在单位研究决策时,事前没有充分与其他班子成员沟通,听取同志们意见少,发扬民主不充分;
有时决策拍脑袋,造成一些工作议而不决、议而不行。二是依法用权做的不够好。对于法律和规章制度掌握不全面,在解决一些复杂问题时,有突破规则和制度约束的现象存在。如在解决一些信访积案时,有时为了快速息诉罢访,突破底线,花钱买平安。
(三)制度机制方面。制度反腐落实不到位。认为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没有真正严格落实,存在执行制度搞变通、钻空子的现象。
(四)作风建设方面。一是工作作风不够实。工作中的吃苦精神有待进一步加强,工作标准不够高、要求不够严。如在平安建设工作推进过程中,部署的多督导的少,认为部署了也就是抓好工作了,而没有深入基层一线真督实查,靠前指挥,现场办公。二是担当意识有所欠缺。在工作中存在拈轻怕重,回避矛盾现象,造成一些工作进展缓慢。如对产业集聚区征地拆迁、重点项目建设工地出现的阻挠施工、强装强卸、强买强卖等问题时,怕担责任,怕出问题,怕造成群众上访,对一些违法犯罪行为不敢采取果断措施,对违法者打击力度不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建设进度。三是公务接待要求不够严。在招商引资中,有时为了让客人满意,存在超标准接待现象。到企业调研时,有在企业餐厅就餐现象。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理想信念上有松动。对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存在“以干代学”、“先干后学”的思想,把学习当作形式和政治表态,为了完成任务,平时学习也只是满足于看报纸、读文件,蜻蜓点水,应付了事,没有真正沉下心来潜心钻研,掌握精髓,使党的理论入脑入心,更没有通过政治理论学习解决好理想信念、群众观点、思想方法、精神状态、执政能力等问题,导致放松了对主观世界的改造,精神上缺“钙”。
(二)纪律意识上有松动。没有严格按照“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的标准要求自己,总觉得只要能推进工作、促进发展,打点“擦边球”没有问题,存在随大流的思想。对一些违规违纪问题不敢碰硬、不敢动真;对思想、纪律、作风上存在的一些不良风气和苗头视而不见,不敢批评和纠正,存在“好人主义”倾向,导致纪律、制度执行难,工作作风不过硬、不扎实。
(三)宗旨意识上有松动。虽然能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但在具体工作中,如何依靠群众的智慧,最大限度实现群众利益的作方法没有确立;
没有弄清与人民群众的关系,认为自己是领导,是为群众办好事的,忽视权利是人民赋予的,权利就是为人民谋利的。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做的不够。
(四)担当意识上有松动。工作中不敢担当,缺乏知难而进、迎难而上,锐意进取、奋发有为的担当意识。对自己的要求不严,不能起到真正的表率作用,不敢理直气壮的喊出“向我看齐”。
三、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一)强化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在按时参加县委中心组学习外,坚持每周自学6小时,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深刻领会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党章》、《准则》和《条例》做人做事。从思想深处坚定共产主义信仰,真正把共产主义作为毕生的追求,切实坚定理想信念,严守党纪党规,不断提升思想境界,摒弃各种诱惑,解决好理想信念问题。
(二)牢记宗旨,做到执政为民。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记权利来源人民,权利必为民所用,多到基层调研,到群众生活中发现问题,依靠群众智慧来解决问题,始终把群众满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好坏的唯一标准。更加关心贫困人口,更加关怀困难群众,带着感情去帮助他们,确保发展成果惠及最广大人民群众。在今后工作中,每月要到基层调研两次,到所联系贫困村、贫困户走访两次。
(三)严格自律,遵守政治规矩。站在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的高度,不断增强自身的党员意识和党性意识。认真学习领会总书记关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讲话精神,强化规矩意识和法纪意识,常念党纪政纪“紧箍咒”、常敲法律法规“钢戒尺”,在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牢记自己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不该说的话坚决不说,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不该干的事情坚决不干,不随波逐流,不信口开河,自觉遵守党规党纪和道德准则,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忠诚守纪的共产党员。
(四)勤政务实,强化责任担当。始终牢记自己的身份,对职责范围的工作不认真负责,就不是一个称职的党员,就没有资格做共产党员。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要有“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真正把那些打基础、利长远的事情做实做好;强化担当精神和实干作风,多到最一线,多到最困难的地方去,面对困难敢于迎难而上,攻坚克难,下大气力解决征地拆迁、项目建设难行为,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为认真贯彻三个规定的有关要求,防止领导干部和司法行政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院党组要求各部门及每位干警把“三个规定”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法院具体工作中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贯彻落实到位。
一是开展专项教育,落实制度要求。xx县人民法院在全体干警会上集中学习“三个规定”内容,认真领会精神,充分认识“三个规定”重大意义,使全体干警准确把握规定内容,加强自我约束,严格自觉遵守并认真落实各项要求,杜绝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传递涉案材料、打听案情和打招呼说情等现象发生,依法维护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按照上级法院和县委政法委关于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文件要求,每位干警都签订了《xx县政法系统领导不干预、不插手案件办理承诺书》,要求办案人员不得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接触,影响公正办案,切实发挥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的指导作用,形成制度约束合力,确保铁规发力、制度生威。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争取多方支持。利用各种宣传平台积极宣传“两个规定”精神,取得社会各界的有力支持与配合,带头自觉遵守“两个规定”。通过法院官方网站、微博平台发布“两个规定”相关内容和举措,扩大社会影响力。在法院门口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设立监督岗,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xx县人民法院落实“两个规定”监督,促进“两个规定”全面贯彻落实。
三是打消思想顾虑,如实全面记录。打消部分干警怕得罪人、怕受到打击报复等思想顾虑,根据规定建立、落实相关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或以组织名义向司法机关发文发函对案件处理提出要求的,或者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亲属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要求干警全面、如实记录并留存相关材料;对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说情、打探或过问案情的,或不依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或者提出其他要求等情况,办案人员应严词拒绝,并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经得起法律和纪律的考验。
四是加强纪检监察,守住规定红线。一方面,从法院内部、从干警自身做起,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持续开展正风肃纪活动,真正做到“讲纪律、守规矩”,不折不扣地抓好“两个规定”中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不违规讲人情、干预办案,更不能向其他政法部门的办案人员讲人情干预办案。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和廉政监督员的作用,加强内部监督和纪律约束,运用审判管理系统等有效形式,摸排本院干警在一审、申请再审等环节中插手办案或是有避不回等违反“两个规定”的情形,一经查实,将依照规定对有关人员严肃追责,强化干警红线底线意识。
一、存在问题。
(一)讲忠诚守纪律方面。一是存在政治站位不高,党性锻炼不严的问题。“全面从严治党”是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是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根本保证。之前,对“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认识不够深刻全面,没能做到内心外行,表率化人。对照党章和焦裕禄等先进模范典型,感觉自己对党性锻炼标准不高、要求不严。二是存在严守纪律标准不高、党内监督不够、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只求自己不违规,对班子的同事、对分管单位的党员干部提醒和监管不够,特别是对分管部门存在工作要求多,廉政、警示教育少,“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
对于通报的典型违纪违法案件,认为都是他们太贪婪,没有底线,自己曾经在检察系统工作多年,知道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没有认真反思他们一步步蜕变的过程,防微杜渐的意识不强。三是群众观念不够深。在处理信访问题时,尤其是对一些老上访户,不耐心、不细心,认为他们的合法诉求早已解决到位,没有站在群众的立场去想一想、看一看,看他们生活是否困难,他们对处理结果是否满意,为什么不满意,缺乏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
(二)权力运行方面。一是有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严的问题。在单位研究决策时,事前没有充分与其他班子成员沟通,听取同志们意见少,发扬民主不充分;
有时决策拍脑袋,造成一些工作议而不决、议而不行。二是依法用权做的不够好。对于法律和规章制度掌握不全面,在解决一些复杂问题时,有突破规则和制度约束的现象存在。如在解决一些信访积案时,有时为了快速息诉罢访,突破底线,花钱买平安。
(三)制度机制方面。制度反腐落实不到位。认为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没有真正严格落实,存在执行制度搞变通、钻空子的现象。
(四)作风建设方面。一是工作作风不够实。工作中的吃苦精神有待进一步加强,工作标准不够高、要求不够严。如在平安建设工作推进过程中,部署的多督导的少,认为部署了也就是抓好工作了,而没有深入基层一线真督实查,靠前指挥,现场办公。二是担当意识有所欠缺。在工作中存在拈轻怕重,回避矛盾现象,造成一些工作进展缓慢。如对产业集聚区征地拆迁、重点项目建设工地出现的阻挠施工、强装强卸、强买强卖等问题时,怕担责任,怕出问题,怕造成群众上访,对一些违法犯罪行为不敢采取果断措施,对违法者打击力度不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建设进度。三是公务接待要求不够严。在招商引资中,有时为了让客人满意,存在超标准接待现象。到企业调研时,有在企业餐厅就餐现象。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理想信念上有松动。对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存在“以干代学”、“先干后学”的思想,把学习当作形式和政治表态,为了完成任务,平时学习也只是满足于看报纸、读文件,蜻蜓点水,应付了事,没有真正沉下心来潜心钻研,掌握精髓,使党的理论入脑入心,更没有通过政治理论学习解决好理想信念、群众观点、思想方法、精神状态、执政能力等问题,导致放松了对主观世界的改造,精神上缺“钙”。
(二)纪律意识上有松动。没有严格按照“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的标准要求自己,总觉得只要能推进工作、促进发展,打点“擦边球”没有问题,存在随大流的思想。对一些违规违纪问题不敢碰硬、不敢动真;对思想、纪律、作风上存在的一些不良风气和苗头视而不见,不敢批评和纠正,存在“好人主义”倾向,导致纪律、制度执行难,工作作风不过硬、不扎实。
(三)宗旨意识上有松动。虽然能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但在具体工作中,如何依靠群众的智慧,最大限度实现群众利益的作方法没有确立;
没有弄清与人民群众的关系,认为自己是领导,是为群众办好事的,忽视权利是人民赋予的,权利就是为人民谋利的。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做的不够。
(四)担当意识上有松动。工作中不敢担当,缺乏知难而进、迎难而上,锐意进取、奋发有为的担当意识。对自己的要求不严,不能起到真正的表率作用,不敢理直气壮的喊出“向我看齐”。
三、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一)强化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在按时参加县委中心组学习外,坚持每周自学6小时,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深刻领会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党章》、《准则》和《条例》做人做事。从思想深处坚定共产主义信仰,真正把共产主义作为毕生的追求,切实坚定理想信念,严守党纪党规,不断提升思想境界,摒弃各种诱惑,解决好理想信念问题。
(二)牢记宗旨,做到执政为民。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记权利来源人民,权利必为民所用,多到基层调研,到群众生活中发现问题,依靠群众智慧来解决问题,始终把群众满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好坏的唯一标准。更加关心贫困人口,更加关怀困难群众,带着感情去帮助他们,确保发展成果惠及最广大人民群众。在今后工作中,每月要到基层调研两次,到所联系贫困村、贫困户走访两次。
(三)严格自律,遵守政治规矩。站在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的高度,不断增强自身的党员意识和党性意识。认真学习领会总书记关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讲话精神,强化规矩意识和法纪意识,常念党纪政纪“紧箍咒”、常敲法律法规“钢戒尺”,在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牢记自己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不该说的话坚决不说,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不该干的事情坚决不干,不随波逐流,不信口开河,自觉遵守党规党纪和道德准则,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忠诚守纪的共产党员。
(四)勤政务实,强化责任担当。始终牢记自己的身份,对职责范围的工作不认真负责,就不是一个称职的党员,就没有资格做共产党员。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要有“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真正把那些打基础、利长远的事情做实做好;强化担当精神和实干作风,多到最一线,多到最困难的地方去,面对困难敢于迎难而上,攻坚克难,下大气力解决征地拆迁、项目建设难行为,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为认真贯彻三个规定的有关要求,防止领导干部和司法行政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院党组要求各部门及每位干警把“三个规定”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法院具体工作中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贯彻落实到位。
一是开展专项教育,落实制度要求。xx县人民法院在全体干警会上集中学习“三个规定”内容,认真领会精神,充分认识“三个规定”重大意义,使全体干警准确把握规定内容,加强自我约束,严格自觉遵守并认真落实各项要求,杜绝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传递涉案材料、打听案情和打招呼说情等现象发生,依法维护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按照上级法院和县委政法委关于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文件要求,每位干警都签订了《xx县政法系统领导不干预、不插手案件办理承诺书》,要求办案人员不得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接触,影响公正办案,切实发挥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的指导作用,形成制度约束合力,确保铁规发力、制度生威。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争取多方支持。利用各种宣传平台积极宣传“两个规定”精神,取得社会各界的有力支持与配合,带头自觉遵守“两个规定”。通过法院官方网站、微博平台发布“两个规定”相关内容和举措,扩大社会影响力。在法院门口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设立监督岗,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xx县人民法院落实“两个规定”监督,促进“两个规定”全面贯彻落实。
三是打消思想顾虑,如实全面记录。打消部分干警怕得罪人、怕受到打击报复等思想顾虑,根据规定建立、落实相关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或以组织名义向司法机关发文发函对案件处理提出要求的,或者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亲属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要求干警全面、如实记录并留存相关材料;对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说情、打探或过问案情的,或不依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或者提出其他要求等情况,办案人员应严词拒绝,并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经得起法律和纪律的考验。
四是加强纪检监察,守住规定红线。一方面,从法院内部、从干警自身做起,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持续开展正风肃纪活动,真正做到“讲纪律、守规矩”,不折不扣地抓好“两个规定”中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不违规讲人情、干预办案,更不能向其他政法部门的办案人员讲人情干预办案。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和廉政监督员的作用,加强内部监督和纪律约束,运用审判管理系统等有效形式,摸排本院干警在一审、申请再审等环节中插手办案或是有避不回等违反“两个规定”的情形,一经查实,将依照规定对有关人员严肃追责,强化干警红线底线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