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女,汉族,现居住在xxxxxx家属院,1979年出生,2001年参加工作,大专文化程度,xxx新华镇大寨小学教师。系xxx职工xxx(入党人)同志的妻子。
该同志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参加工作以来能够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团结同志,以积极的态度和务实的作风对待工作。无犯罪前科和违法乱纪问题,没有损害过群众利益,没有参加过任何形式的邪教组织,历史问题清楚。
特此证明。
该同志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参加工作以来能够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团结同志,以积极的态度和务实的作风对待工作。无犯罪前科和违法乱纪问题,没有损害过群众利益,没有参加过任何形式的邪教组织,历史问题清楚。
特此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