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和机动车检验“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南市监办发〔2020〕42号)工作要求,结合辖区实际,我局依职能在辖区范围内对相关单位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检查工作,现工作总结如下:
一、组织开展重要时段专项检查。为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我局结合辖区实际,组织开展、、“壮族三月三”、“五一”、“六一”等重要节日和全国的重点特种设备安全检查行动。重点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情况。
二、组织开展疫情隔离场所和复产复工企业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按照城区政府和南宁市局的工作部署,我局自3月份始在城区范围内开展疫情隔离场所和复产复工企业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大排查,结合近期的疫情防控情况,有针对性的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企业的监督检查,特别要突出各类隔离观察场所的检查,要求使用单位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切实履行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
三、组织开展校园特种设备专项检查。根据南市监发〔2020〕69号《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南宁市校园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工作的通知》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于3月下旬组织开展了校园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利用广西一体化平台,对青秀区各中小校园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分别检查辖区内南宁三中、三美、南宁二中凤岭校区、南宁市第十七中学、第十九中学、育才中学、天桃实验中学、三中初中分部(青秀校区)等11所的特种设备,除个别学校存在未能提供特种设备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和未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定期培训的情况外,未发现违法违章行为。
此次专项行动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418人次,共检查133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检查的特种设备涉及电梯、压力容器、液化充气瓶、大型娱乐设施(如摩天轮、水滑梯系列等)等,排查出问题隐患45条,已责令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限期整改,现已全部整改完成。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文件精神,结合日常监察工作,继续将“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工作不断推进。
一、组织开展重要时段专项检查。为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我局结合辖区实际,组织开展、、“壮族三月三”、“五一”、“六一”等重要节日和全国的重点特种设备安全检查行动。重点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情况。
二、组织开展疫情隔离场所和复产复工企业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按照城区政府和南宁市局的工作部署,我局自3月份始在城区范围内开展疫情隔离场所和复产复工企业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大排查,结合近期的疫情防控情况,有针对性的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企业的监督检查,特别要突出各类隔离观察场所的检查,要求使用单位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切实履行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
三、组织开展校园特种设备专项检查。根据南市监发〔2020〕69号《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南宁市校园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工作的通知》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于3月下旬组织开展了校园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利用广西一体化平台,对青秀区各中小校园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分别检查辖区内南宁三中、三美、南宁二中凤岭校区、南宁市第十七中学、第十九中学、育才中学、天桃实验中学、三中初中分部(青秀校区)等11所的特种设备,除个别学校存在未能提供特种设备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和未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定期培训的情况外,未发现违法违章行为。
此次专项行动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418人次,共检查133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检查的特种设备涉及电梯、压力容器、液化充气瓶、大型娱乐设施(如摩天轮、水滑梯系列等)等,排查出问题隐患45条,已责令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限期整改,现已全部整改完成。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文件精神,结合日常监察工作,继续将“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工作不断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