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工地现场出现疑似病人时,采取如下措施:
1.当工地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一律不得进入施工区域、办公区域,并立即送到卫生健康部门指定的发热门诊就诊,在第一时间内向所属区域疫情防控指挥部、社区、疫情防控机构及住建局报告,同时逐级报告企业各级防控领导小组。
2.经医疗机构确认为疑似病例或确诊后,工地应立即停工并封锁场地,配合疾病控制部门开展疫情防治,并及时向属地行业主管部门报告,项目经属地疾病控制部门评估合格后方可复工。
3.对可疑病例的处理。
(1)发热病人经医院认为有传染病疑似病例嫌疑的,工地要立即报告所属区域疫情防控指挥部、社区、疫情防控机构及住建局。对在工地发现的病人和其接触者一起进行隔离。对可疑病人所在寝室或活动场所进行彻底消毒。
(2)可疑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人员前往探望,通过手机或其他联络方式跟踪人员每日情况,直至确诊、治愈或消除怀疑,并将跟踪情况向有关部门报告。
4.对确诊病例的处理。
若“疑似病人”被医疗机构正式确诊为传染病患者的,工地要立即向同上述有关部门报告,并停止现场施工,全面隔离所有接触人员,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具体要求如下:
(1)封锁疫点。立即封锁施工现场、患者所在寝室及班组,等待卫生部门和相关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处理意见。
(2)疫点消毒。对工地所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消毒必须严格按标准操作,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
(3)疫情调查。工地应配合有关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全部人员流行病学调查。对现场人员进行全面核查,特别是对传染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1.当工地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一律不得进入施工区域、办公区域,并立即送到卫生健康部门指定的发热门诊就诊,在第一时间内向所属区域疫情防控指挥部、社区、疫情防控机构及住建局报告,同时逐级报告企业各级防控领导小组。
2.经医疗机构确认为疑似病例或确诊后,工地应立即停工并封锁场地,配合疾病控制部门开展疫情防治,并及时向属地行业主管部门报告,项目经属地疾病控制部门评估合格后方可复工。
3.对可疑病例的处理。
(1)发热病人经医院认为有传染病疑似病例嫌疑的,工地要立即报告所属区域疫情防控指挥部、社区、疫情防控机构及住建局。对在工地发现的病人和其接触者一起进行隔离。对可疑病人所在寝室或活动场所进行彻底消毒。
(2)可疑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人员前往探望,通过手机或其他联络方式跟踪人员每日情况,直至确诊、治愈或消除怀疑,并将跟踪情况向有关部门报告。
4.对确诊病例的处理。
若“疑似病人”被医疗机构正式确诊为传染病患者的,工地要立即向同上述有关部门报告,并停止现场施工,全面隔离所有接触人员,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具体要求如下:
(1)封锁疫点。立即封锁施工现场、患者所在寝室及班组,等待卫生部门和相关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处理意见。
(2)疫点消毒。对工地所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消毒必须严格按标准操作,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
(3)疫情调查。工地应配合有关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全部人员流行病学调查。对现场人员进行全面核查,特别是对传染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