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体是国家政权的构成形式,由国体所决定,体现和反映国家的本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体,是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体现了我国的性质,符合我国国情。这种制度既能保障全体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又有利于国家政权机关分工合作,协调一致地组织社会主义建设,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是实现人民民主的最好制度形式,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巨大的优越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和活动方式,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正确集中各方意见,协调不同利益,集体行使权力,科学作出决策,保证人民意志和利益的实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把民主与集中、民主与效率、民主与法治紧密结合起来,可以避免西方民主政治中“多数人暴政”的发生,充分体现和发挥社会主义民主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提高效率办成事的优势。
中国决不实行西方的三权分立。三权分立不能解决国家权力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基本矛盾,难以形成人民和社会对国家权力监督制约的制度化机制。在三权分立之下,人民不是国家的主人和民主的主体,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呈对立状态,公民权利经常遭到国家权力的侵犯。同时,以权力制约权力为特征的三权分立互相掣肘、互相扯皮,降低甚至丧失了效率,使国家机器不能适应社会发展变化的需要。三权分立作为西方民主政治的组织活动原则,其本质是资产阶级内部的权力分工。我们要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不断发展,就必须始终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搞西方的三权分立,不搞西方的议会民主制和两院制;坚持多民族团结统一的单一制国家形式和“一国两制”方针,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和特别区高度自治,不搞西方的联邦制或邦联制,坚决反对以任何形式分裂中国。
中国决不实行西方的三权分立。三权分立不能解决国家权力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基本矛盾,难以形成人民和社会对国家权力监督制约的制度化机制。在三权分立之下,人民不是国家的主人和民主的主体,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呈对立状态,公民权利经常遭到国家权力的侵犯。同时,以权力制约权力为特征的三权分立互相掣肘、互相扯皮,降低甚至丧失了效率,使国家机器不能适应社会发展变化的需要。三权分立作为西方民主政治的组织活动原则,其本质是资产阶级内部的权力分工。我们要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不断发展,就必须始终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搞西方的三权分立,不搞西方的议会民主制和两院制;坚持多民族团结统一的单一制国家形式和“一国两制”方针,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和特别区高度自治,不搞西方的联邦制或邦联制,坚决反对以任何形式分裂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