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凤台县医保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分管县长的具体指导下,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开拓奋进,锐意进取,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稳步开展,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完成的主要工作及取得实效
(一)完成今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征缴工作。根据县政府《关于做好今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的通知》,按照医保部门职责,我局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开展征缴工作,全县今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总人数为548094人,参保率98.63%,圆满完成今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费征缴任务。
(二)持续实施民生工程,全力做好医疗保障。今年县医保局承担三项民生工程: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截止5月30日,全县医保基金共支出13782.3万元,占全年筹资总额的29.24%,其中住院支出12352.31万元,门诊支出1429.99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综合实际补偿比达53.65%。
2、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今年凤台县新农合大病保险由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办。截止5月30日,凤台县大病保险住院补偿6035人次,医疗总费用6234.37万元,基本医疗实际补偿3741.96万元,实际补偿比60.02%,大病保险实际补偿981.07万元,实际补偿比15.74%。
享受大病保险万元以上补偿的141人次。其中,1-3万元的119人次;3-5万元的14人次;5万元以上的8人次。
3、困难人员医疗救助。截止5月30日,共救助困难群众3034人次,救助资金516.92万元,其中一站式救助2854人次,救助资金458.2万元,手工救助180人次,救助资金58.72万元。
(三)大力打击欺诈骗保,有力维护基金安全。
1、全面开展“宣传贯彻条例、维护基金安全”主题宣传月活动。今年是《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之年,我局制定印发了《凤台县“宣传贯彻条例 加强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在西城河公园开展集中宣传日活动,印制发放政策解读、宣传海报、折页等,采取租用宣传车、站台宣传栏及电视台滚动字幕等多种方式开展线上线下同步宣传;充分动员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学习宣读条例,组织开展条例宣讲培训活动。宣传月期间,张贴传画700余幅,制作展板、板报200余块,发放宣传材料3万余份,累计播放宣传短片1000余小时,在县城和乡镇主干道树立8块巨幅打击欺诈骗保宣传牌,在公交站台设立led电子显示屏20块,利用qq群、微信群推送信息130余条次,积极引导公众正确认知、主动参与基金监管工作,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打响医保基金监管“人民战争”。
2、扎实开展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太和县欺诈骗保事件发生后,根据省、市局统一部署,县医保局立即行动,组织监管人员对全县28家住院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全覆盖检查,同时结合县区交叉互查、省局飞行检查,共检查各级各类医院36家次,处理违规定点医疗机构12家次,其中2家乡镇卫生院、2家民营医院被暂停医保结算服务。
3、深入开展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一是召开全县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印发了《今年凤台县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凤台县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全覆盖检查工作方案》、《关于开展今年度医保违法违规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工作。3月份以来,共检查住院定点医疗机构15家次,其中行政处罚3起,罚款107890.77元。
二是开展定点医药机构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截至4月20日,全县120家定点药店、28家定点医疗机构均进行了自查整改,其中19家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违规费用共计133022.10元并进行退缴。
三是开展基金监管“清零行动”。根据省市局要求,对建局以来经飞行检查、信访举报、自查自纠发现但未查处完结的问题,建立“清零行动”工作台账,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逐项明确线索来源及查处情况,5月底全部结案,清零任务提前完成。至5月底,共处理违规医疗机构14家次,暂停四家医疗机构医保结算服务,追回违规医保基金2797654.53元。
四是开展专项抽审及定点医药机构年度考核。印发《关于对今年度医保基金专项抽审的通知》,组织经办机构审核人员、医共体牵头单位医保办主任、有关医学专家组成的专项抽审小组,集中对今年度农村居民报销病历进行专项审核,初核违规费用近20万元。组织开展全县“两定医药机构”今年度考核,共考核定点医药机构144家,其中医疗机构28家,药店114家,诊所2家。对其中9家考核结果为b类的定点药店予以扣除50%年度质量保证金处理,共扣除质量保证金95317.54元。
五是探索构建基金监管长效机制。经市局统一组织,与电信、移动等部门联系,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定点医药机构安装医保专线及视频监控系统,至5月底,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基本完成监控系统安装工作;在县政府网站发布《关于选聘医疗保障义务社会监督员的公告》,启动县医保社会监督员选聘工作。
(四)合并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截至5月底,我县离休转院支付15人次共15万元;城镇职工住院3542人次,统筹基金支付2302.4万元,门诊及定点药店刷卡39.6万人次共支付3766.2万元;职工生育分娩529人次共支出139.22万元,生育津贴支出155人次共188.33万元。
(五)积极做好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工作。今年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6895人、6681户,其中享受政策12079人、4906户。截止5月30日,贫困人口累计补偿6739人次,其中住院补偿1535人次。住院医疗总费用1327.26万元,综合医保补偿1022.03万元。门诊补偿5204人次,累计门诊医疗总费用554.83万元,综合医保补偿474.44万元,“180”专项资金补偿55.05万元。
(六)认真做好意外伤害补偿工作。截止5月30日,我县意外伤害共接收案件2213件,其中赔付1362人次,医疗总费用2222.596万元,实际补偿金额1196.446万元;拒付161人次,医疗总费用3794249元,拒付补偿金额204.89万元。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乡镇一级没有专门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工作推进没有抓手;
二是局机关和二级机构编制较少,部分工作难以开展;
三是执法队伍建设不足,无专职执法人员及执法车辆。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持续做好全县基本医疗保障工作。认真落实各级医保政策,保障城乡居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完成门诊慢性病申报工作。
(二)加强基金监管,维护基金安全。进一步加大定点医药机构监管力度,持续开展专项治理,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查漏补缺,规范协议管理。
(三)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根据省、市主管部门关于区域总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不断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医保基金战略性购买作用,完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保总额预算机制,推进我县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四)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发放宣传单、电话通知、宣传海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的新变化,提升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率,让广大群众更好地了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确保参保群众及时享受到医保待遇。
(五)进一步完善医保信息系统建设。及时梳理总结在日常工作中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出现的问题,积极向市医保局汇报解决,进一步完善系统功能,努力为参保群众提供便捷有效的服务。
一、上半年完成的主要工作及取得实效
(一)完成今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征缴工作。根据县政府《关于做好今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的通知》,按照医保部门职责,我局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开展征缴工作,全县今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总人数为548094人,参保率98.63%,圆满完成今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费征缴任务。
(二)持续实施民生工程,全力做好医疗保障。今年县医保局承担三项民生工程: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截止5月30日,全县医保基金共支出13782.3万元,占全年筹资总额的29.24%,其中住院支出12352.31万元,门诊支出1429.99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综合实际补偿比达53.65%。
2、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今年凤台县新农合大病保险由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办。截止5月30日,凤台县大病保险住院补偿6035人次,医疗总费用6234.37万元,基本医疗实际补偿3741.96万元,实际补偿比60.02%,大病保险实际补偿981.07万元,实际补偿比15.74%。
享受大病保险万元以上补偿的141人次。其中,1-3万元的119人次;3-5万元的14人次;5万元以上的8人次。
3、困难人员医疗救助。截止5月30日,共救助困难群众3034人次,救助资金516.92万元,其中一站式救助2854人次,救助资金458.2万元,手工救助180人次,救助资金58.72万元。
(三)大力打击欺诈骗保,有力维护基金安全。
1、全面开展“宣传贯彻条例、维护基金安全”主题宣传月活动。今年是《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之年,我局制定印发了《凤台县“宣传贯彻条例 加强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在西城河公园开展集中宣传日活动,印制发放政策解读、宣传海报、折页等,采取租用宣传车、站台宣传栏及电视台滚动字幕等多种方式开展线上线下同步宣传;充分动员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学习宣读条例,组织开展条例宣讲培训活动。宣传月期间,张贴传画700余幅,制作展板、板报200余块,发放宣传材料3万余份,累计播放宣传短片1000余小时,在县城和乡镇主干道树立8块巨幅打击欺诈骗保宣传牌,在公交站台设立led电子显示屏20块,利用qq群、微信群推送信息130余条次,积极引导公众正确认知、主动参与基金监管工作,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打响医保基金监管“人民战争”。
2、扎实开展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太和县欺诈骗保事件发生后,根据省、市局统一部署,县医保局立即行动,组织监管人员对全县28家住院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全覆盖检查,同时结合县区交叉互查、省局飞行检查,共检查各级各类医院36家次,处理违规定点医疗机构12家次,其中2家乡镇卫生院、2家民营医院被暂停医保结算服务。
3、深入开展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一是召开全县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印发了《今年凤台县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凤台县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全覆盖检查工作方案》、《关于开展今年度医保违法违规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工作。3月份以来,共检查住院定点医疗机构15家次,其中行政处罚3起,罚款107890.77元。
二是开展定点医药机构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截至4月20日,全县120家定点药店、28家定点医疗机构均进行了自查整改,其中19家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违规费用共计133022.10元并进行退缴。
三是开展基金监管“清零行动”。根据省市局要求,对建局以来经飞行检查、信访举报、自查自纠发现但未查处完结的问题,建立“清零行动”工作台账,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逐项明确线索来源及查处情况,5月底全部结案,清零任务提前完成。至5月底,共处理违规医疗机构14家次,暂停四家医疗机构医保结算服务,追回违规医保基金2797654.53元。
四是开展专项抽审及定点医药机构年度考核。印发《关于对今年度医保基金专项抽审的通知》,组织经办机构审核人员、医共体牵头单位医保办主任、有关医学专家组成的专项抽审小组,集中对今年度农村居民报销病历进行专项审核,初核违规费用近20万元。组织开展全县“两定医药机构”今年度考核,共考核定点医药机构144家,其中医疗机构28家,药店114家,诊所2家。对其中9家考核结果为b类的定点药店予以扣除50%年度质量保证金处理,共扣除质量保证金95317.54元。
五是探索构建基金监管长效机制。经市局统一组织,与电信、移动等部门联系,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定点医药机构安装医保专线及视频监控系统,至5月底,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基本完成监控系统安装工作;在县政府网站发布《关于选聘医疗保障义务社会监督员的公告》,启动县医保社会监督员选聘工作。
(四)合并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截至5月底,我县离休转院支付15人次共15万元;城镇职工住院3542人次,统筹基金支付2302.4万元,门诊及定点药店刷卡39.6万人次共支付3766.2万元;职工生育分娩529人次共支出139.22万元,生育津贴支出155人次共188.33万元。
(五)积极做好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工作。今年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6895人、6681户,其中享受政策12079人、4906户。截止5月30日,贫困人口累计补偿6739人次,其中住院补偿1535人次。住院医疗总费用1327.26万元,综合医保补偿1022.03万元。门诊补偿5204人次,累计门诊医疗总费用554.83万元,综合医保补偿474.44万元,“180”专项资金补偿55.05万元。
(六)认真做好意外伤害补偿工作。截止5月30日,我县意外伤害共接收案件2213件,其中赔付1362人次,医疗总费用2222.596万元,实际补偿金额1196.446万元;拒付161人次,医疗总费用3794249元,拒付补偿金额204.89万元。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乡镇一级没有专门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工作推进没有抓手;
二是局机关和二级机构编制较少,部分工作难以开展;
三是执法队伍建设不足,无专职执法人员及执法车辆。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持续做好全县基本医疗保障工作。认真落实各级医保政策,保障城乡居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完成门诊慢性病申报工作。
(二)加强基金监管,维护基金安全。进一步加大定点医药机构监管力度,持续开展专项治理,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查漏补缺,规范协议管理。
(三)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根据省、市主管部门关于区域总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不断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医保基金战略性购买作用,完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保总额预算机制,推进我县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四)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发放宣传单、电话通知、宣传海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的新变化,提升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率,让广大群众更好地了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确保参保群众及时享受到医保待遇。
(五)进一步完善医保信息系统建设。及时梳理总结在日常工作中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出现的问题,积极向市医保局汇报解决,进一步完善系统功能,努力为参保群众提供便捷有效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