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搞好我镇的宗教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巩固宗教活动成果,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做好两个文明的建设,根据县委、县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经镇党委研究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稳步推进宗教工作开展,我镇成立宗教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蒋健林。
副组长:吴靖华、黄政华、李贻良。
常务副组长:韦雄、尹天虎、刘丹艳。
成员:奉美波、吴清清、邓强、林洋、刘龙、蒋文轩。
助理员:刘龙、蒋文轩。
二、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方针,以打击宗教非法活动为重点,依法维护正常的宗教秩序,把政府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和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纳入法制轨道,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建设相结合,切实维护我镇的社会稳定。
三、工作任务。
(一)宣传党的宗教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帮助他们分清正常宗教活动和非宗教活动的界限,提高信教群众抵制非宗教活动的自觉性,做爱国爱教和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好信徒。
(二)建林健全镇、村两级工作网络机制。配备镇宗教工作助理员,各村设宗教工作协管员。
(三)完善工作台账。在全镇范围内宗教活动场所开展行政执法,加大矛盾纠纷查处力度,维护宗教稳定。同时要加强资料整理,完善工作台账,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
四、方法步骤。
(一)宣传政策,调查摸底。在全镇发我内开展党的宗教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宗教界人士的法律法规学习培训。
(二)清理整顿,建章立制。一是对调查情况进行汇总核实,及时上报上级部门。二是区别情况进行治理,对符合《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办法》规定,符合条件的予以上报办理登记手续,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和拆除。三是对宗教非法活动依法予以打击,责令停止活动,没收非法活动的物品和违法所得,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有公安机关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组织领导。
为稳步推进宗教工作开展,我镇成立宗教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蒋健林。
副组长:吴靖华、黄政华、李贻良。
常务副组长:韦雄、尹天虎、刘丹艳。
成员:奉美波、吴清清、邓强、林洋、刘龙、蒋文轩。
助理员:刘龙、蒋文轩。
二、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方针,以打击宗教非法活动为重点,依法维护正常的宗教秩序,把政府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和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纳入法制轨道,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建设相结合,切实维护我镇的社会稳定。
三、工作任务。
(一)宣传党的宗教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帮助他们分清正常宗教活动和非宗教活动的界限,提高信教群众抵制非宗教活动的自觉性,做爱国爱教和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好信徒。
(二)建林健全镇、村两级工作网络机制。配备镇宗教工作助理员,各村设宗教工作协管员。
(三)完善工作台账。在全镇范围内宗教活动场所开展行政执法,加大矛盾纠纷查处力度,维护宗教稳定。同时要加强资料整理,完善工作台账,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
四、方法步骤。
(一)宣传政策,调查摸底。在全镇发我内开展党的宗教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宗教界人士的法律法规学习培训。
(二)清理整顿,建章立制。一是对调查情况进行汇总核实,及时上报上级部门。二是区别情况进行治理,对符合《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办法》规定,符合条件的予以上报办理登记手续,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和拆除。三是对宗教非法活动依法予以打击,责令停止活动,没收非法活动的物品和违法所得,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有公安机关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