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寒假花了一个星期的时间读完这本书。提起乔布斯,我以前只知道他是苹果公司的创始人,是一个总喜欢穿黑色高领羊毛衣、瘦瘦高高、脸上挂着神秘又精明的笑容的一个人,除此之外对他也没有过多了解。对电子产品不太感兴趣的我,并不明白为什么“果粉”们对乔布斯如此崇拜,甚至将他“神化”。想到阅读这本书,是因为去年一位朋友提到这本书里的一句话:“优秀的艺术家抄袭,伟大的艺术家剽窃”,以及后来得知皮克斯是乔布斯经营起来的,我开始对这个传奇人物的故事产生兴趣?
沃尔特·艾萨克森写的《乔布斯传》是乔布斯本人唯一授权传记,整本书主要以上帝视角记录了乔布斯的一生,中间也穿插了很多熟悉他的人对他的印象与评价。关于乔布斯成长与创业的经历,关于他是怎样功成名就的,我想我无需在此赘述。我想聊聊的是他的人格特征。他固执、叛逆、暴躁、极端、毒舌、情绪摇摆不定,对身边的人造成伤害。在工作和生活中,他确实是一个令人极为讨厌的人。但他又具有强大的“现实扭曲力场”,他能让那些一开始反对他的人赞同他、相信他,让那些被他恶语相对的人仍然选择包容他、接受他。他犀利的目光仿佛能洞察一切,与他对视,你很难反驳他;他走路的姿势很奇怪,像一个高大的猿人低着头思索着什么且身体稍前倾略带跳跃地往前走,看上去是要做什么大事;他站在台上演讲时不需要多么充满激情的语言就能让台下的听众沉浸在乔布斯所创造的苹果帝国中,为他手上的那款新产品欢呼雀跃。这么复杂又不近人情的性格,乔布斯却表现得很坦然,不曾回避,多么令人捉摸不透?
那么他为何就有这种能“扭曲现实”的力量呢?我觉得这跟他追求自由的信念和执着于所爱的东西离不开关系。乔布斯早年主动从大学辍学,和朋友一起去印度拜佛参禅,坚持当素食主义者,吃迷幻药,酷爱鲍勃迪伦的摇滚音乐,痴迷于电子设备,后来在苹果公司里发扬“海盗精神”,与对手讲话毫不留情。他被踢出苹果公司后又创立了皮克斯这家力压迪士尼的动画电影公司,最后还稳妥妥地拿回了自己的苹果。而乔布斯其实连代码都不会写,还因此被比尔盖茨嘲讽到:“他就是个搞推销的。”他年轻时的那些行为或许让人觉得他不过是个玩世不恭的混小子,而且很多行为不值得提倡甚至是违法的,但他的确拥有艺术家那种追求自由和极致完美的灵魂。当他得到了一个好的想法,不论是他自己想出来的还是窃取别人的,他总是能以极大的激情去执行他的想法,并且必须达到他设想的要求。在这个方面,乔布斯真的是一位伟大的艺术家。另外,尽管乔布斯没有发明电脑,他不会制作动画,不会写歌,也不会写代码,但他却给世界带来了mac,appleⅡ,ipod,iphone,ipad。这一系列成就,源于他对所爱之事的执着。正如他所说:“我很清楚唯一使我一直走下去的,就是我做的事情令我无比钟爱。”乔布斯有勇气去听从直觉和心灵的指示,他一直都是这么做的,这是我最为欣赏的一点,也是我认为他复杂的性格中最有魅力的一点。不过他那可不是迷之自信,而是有天赋、有能力、有方法,真的相信自己能改变世界。假如我也曾有幸与史蒂夫·乔布斯共事,我应该也会陷入他的“现实扭曲立场”中去。
最后,我想用我认为全书中最精彩的一段话作为结尾:致那些疯狂的人们。他们特立独行,他们桀骜不驯,他们惹是生非,他们格格不入,他们用与众不同的眼光看待事物,他们不喜欢墨守成规,他们也不愿安于现状,你可以认同他们,反对他们,颂扬或是诋毁他们,但唯独不能漠视他们,因为他们改变了寻常事物。他们推动人类向前迈进。或许他们是别人眼里的疯子,但他们却是我们眼中的天才。因为只有那些疯狂到以为自己能够改变世界的人,才能真正改变世界。
沃尔特·艾萨克森写的《乔布斯传》是乔布斯本人唯一授权传记,整本书主要以上帝视角记录了乔布斯的一生,中间也穿插了很多熟悉他的人对他的印象与评价。关于乔布斯成长与创业的经历,关于他是怎样功成名就的,我想我无需在此赘述。我想聊聊的是他的人格特征。他固执、叛逆、暴躁、极端、毒舌、情绪摇摆不定,对身边的人造成伤害。在工作和生活中,他确实是一个令人极为讨厌的人。但他又具有强大的“现实扭曲力场”,他能让那些一开始反对他的人赞同他、相信他,让那些被他恶语相对的人仍然选择包容他、接受他。他犀利的目光仿佛能洞察一切,与他对视,你很难反驳他;他走路的姿势很奇怪,像一个高大的猿人低着头思索着什么且身体稍前倾略带跳跃地往前走,看上去是要做什么大事;他站在台上演讲时不需要多么充满激情的语言就能让台下的听众沉浸在乔布斯所创造的苹果帝国中,为他手上的那款新产品欢呼雀跃。这么复杂又不近人情的性格,乔布斯却表现得很坦然,不曾回避,多么令人捉摸不透?
那么他为何就有这种能“扭曲现实”的力量呢?我觉得这跟他追求自由的信念和执着于所爱的东西离不开关系。乔布斯早年主动从大学辍学,和朋友一起去印度拜佛参禅,坚持当素食主义者,吃迷幻药,酷爱鲍勃迪伦的摇滚音乐,痴迷于电子设备,后来在苹果公司里发扬“海盗精神”,与对手讲话毫不留情。他被踢出苹果公司后又创立了皮克斯这家力压迪士尼的动画电影公司,最后还稳妥妥地拿回了自己的苹果。而乔布斯其实连代码都不会写,还因此被比尔盖茨嘲讽到:“他就是个搞推销的。”他年轻时的那些行为或许让人觉得他不过是个玩世不恭的混小子,而且很多行为不值得提倡甚至是违法的,但他的确拥有艺术家那种追求自由和极致完美的灵魂。当他得到了一个好的想法,不论是他自己想出来的还是窃取别人的,他总是能以极大的激情去执行他的想法,并且必须达到他设想的要求。在这个方面,乔布斯真的是一位伟大的艺术家。另外,尽管乔布斯没有发明电脑,他不会制作动画,不会写歌,也不会写代码,但他却给世界带来了mac,appleⅡ,ipod,iphone,ipad。这一系列成就,源于他对所爱之事的执着。正如他所说:“我很清楚唯一使我一直走下去的,就是我做的事情令我无比钟爱。”乔布斯有勇气去听从直觉和心灵的指示,他一直都是这么做的,这是我最为欣赏的一点,也是我认为他复杂的性格中最有魅力的一点。不过他那可不是迷之自信,而是有天赋、有能力、有方法,真的相信自己能改变世界。假如我也曾有幸与史蒂夫·乔布斯共事,我应该也会陷入他的“现实扭曲立场”中去。
最后,我想用我认为全书中最精彩的一段话作为结尾:致那些疯狂的人们。他们特立独行,他们桀骜不驯,他们惹是生非,他们格格不入,他们用与众不同的眼光看待事物,他们不喜欢墨守成规,他们也不愿安于现状,你可以认同他们,反对他们,颂扬或是诋毁他们,但唯独不能漠视他们,因为他们改变了寻常事物。他们推动人类向前迈进。或许他们是别人眼里的疯子,但他们却是我们眼中的天才。因为只有那些疯狂到以为自己能够改变世界的人,才能真正改变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