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
目前,正值防洪防汛的主汛期,频临自然灾害多发时段。为强化防洪防汛工作,切实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现将防洪防汛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职责
各村(居)两委要时刻铭记“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教诲,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安危置于心间,牢固树立安全和谐发展理念,切实加强属地辖区的防洪防汛工作的领导,强化工作职责。各村居要及时调整防洪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做到村、居支部(总支)负总责,村(居)委会具体抓;村、居支部(总支)书记是辖区防洪防汛工作第一负责人,村(居)委会主任是辖区防洪防汛工作第一责。
任人;做到统一安排、齐抓共管,一手抓生产,一手抓安全,切实做好辖区防洪防汛安全工作。
二、强化管理,开展隐患排查
各村(居)委会接通知后,立即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结合本村(居)的具体情况,研究布置当前防洪防汛工作,卡住重点时段,强化重点防范,全面开展汛期安全隐患排查,做到及早发现,及时防范与治疗理。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及时建档,落实规避和防范措施,并书面上报镇政府。
三、加强教育,提高防范能力。
各村(居)要认真贯彻《防洪条例》,提高城乡居民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做到面临灾害发生时,临危不乱,听从指挥,互助互救,有序撤离。
四、认真落实防守和值班制度。
各村居要定时对主要设施、重点灾害点、新增隐患点和看守人员的情况进行检查;各村居要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人员到位,通讯畅通。若有险情发生,要及时发布信号,立即疏散人员,及时上报和组织抢险。
特此通知。
目前,正值防洪防汛的主汛期,频临自然灾害多发时段。为强化防洪防汛工作,切实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现将防洪防汛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职责
各村(居)两委要时刻铭记“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教诲,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安危置于心间,牢固树立安全和谐发展理念,切实加强属地辖区的防洪防汛工作的领导,强化工作职责。各村居要及时调整防洪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做到村、居支部(总支)负总责,村(居)委会具体抓;村、居支部(总支)书记是辖区防洪防汛工作第一负责人,村(居)委会主任是辖区防洪防汛工作第一责。
任人;做到统一安排、齐抓共管,一手抓生产,一手抓安全,切实做好辖区防洪防汛安全工作。
二、强化管理,开展隐患排查
各村(居)委会接通知后,立即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结合本村(居)的具体情况,研究布置当前防洪防汛工作,卡住重点时段,强化重点防范,全面开展汛期安全隐患排查,做到及早发现,及时防范与治疗理。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及时建档,落实规避和防范措施,并书面上报镇政府。
三、加强教育,提高防范能力。
各村(居)要认真贯彻《防洪条例》,提高城乡居民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做到面临灾害发生时,临危不乱,听从指挥,互助互救,有序撤离。
四、认真落实防守和值班制度。
各村居要定时对主要设施、重点灾害点、新增隐患点和看守人员的情况进行检查;各村居要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人员到位,通讯畅通。若有险情发生,要及时发布信号,立即疏散人员,及时上报和组织抢险。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