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上”企业是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和排头兵,是国民经济核算基础数据的主要来源,也是衡量一个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按照“先入库,后出数”的原则,做好“四上”企业培育工作,扶持更多的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做好“四上”企业入库统计工作,提高“四上”企业入库率和数据质量,对及时、准确、全面反映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科学、有效实施经济运行监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 我县“四上”企业总体情况
(一)“四上”企业入库标准和发展历程。
1.“四上”企业入库统计发展历程。
“四上”企业入库统计工作从2011年开始,已历时8年多,审核标准、审核内容和工作流程不断变化。2011年8月国家统计局完成季度调查单位审核,建立了全国“三上”企业和房地产企业调查单位库。从2012年年报开始,规上服务业企业纳入“一套表”范围,由此“四上”企业申报开始初步确立。而自2013年4月份起,“四上”企业申报正式由季度审核改为月度审核,自此“四上”企业申报入库流程固定下来。随着“一套表”调查单位管理系统运行日趋完善,“四上”企业入库统计工作步入正轨、不断优化。
20zz年,浦北县“四上”企业培育入库工作成绩显著,作为当年全区统计工作会议上经验交流发言县、区统计局之一。贵港市统计局曾组织该市各县(区)统计局、柳州市三江县政府分管县领导率县统计局班子领导及业务人员到浦北县交流学习。
2.“四上”企业入库标准。
“四上”企业包括规模以上工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资质以上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等企业。具体指:入库时年主营业务收入达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具有总承包或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和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企业法人单位,年主营业务收入(销售额)达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法人企业和符合入库标准的产业活动单位,年主营业务收入(销售额)达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法人和符合入库标准的产业活动单位,年主营业务收入(销售额)达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餐饮业企业法人和符合入库标准的产业活动单位,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是指年营业收入达2000万元及以上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法人单位;年营业收入达1000万元及以上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其他房地产业)法人单位;年营业收入达500万元及以上的社会工作,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
(二)我县“四上”企业发展现状。
随着“一套表”调查单位改革逐步深入,我县“四上”企业入库数取得突破,单位总量稳步增长。截止2019年底,全县共有在库“四上”企业206家,比2018年减少了33家,同比下降11.58%(主要因统计口径提高,服务业退库19家,工业退库12家,餐饮退库1家,房地产退库1家)。2019年共有新增“四上”企业30家,同比增长7.14%,其中:新增工业法人单位15家,同比增长200%;新增建筑业法人单位5家,同比下降16.67%;新增批发零售业单位3家,同比增长50%;新增住宿餐饮业法人单位1家,同比增长100%;新增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单位4家,同比下降33.33%;新增服务业单位2家,同比下降77.78%。
二、当前“四上”企业培育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四上”企业培育工作认识不足。“四上”企业培育入统是一项系统工程和长期工作,涉及行业广、参与部门多、工作难度大。目前,我县虽出台了县“四上”企业入库培育工作方案,但“四上”企业培育工作缺乏规范的管理机制和明确的责任分工,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各行其是,没有实现业务协同。
(二)存在重申报轻服务思想。行业主管部门普遍存在重申报、轻服务思想,开展申报工作较为积极主动,但企业申报成功以后,就较少进行跟踪服务,特别是对仍然心存顾虑的企业服务工作不到位,导致部分企业填报数据不全面、不规范、不及时,甚至后期拒绝报送数据。新入库企业一般规模较小,抵御风险能力较差,如不加强扶持培育,企业经营效益下滑,年底将面临强制退库风险。
(三)部门信息共享渠道不够畅通。虽然“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制度的改革,提高了“四上”企业新增入统效率。但是税务部门的税源库、市场监督部门的企业登记库、统计部门的企业名录库等由于各种原因并未能有效发挥沟通效用,导致一些达到“四上”统计标准的企业未能及时反馈到主管部门,导致没能及时跟踪培育、申报、纳入“四上”企业统计范围。
(四)企业配合程度不够。不管是前期申报入库还是后续填报报表,企业的配合都至关重要,如果企业不理解、不配合,很难组织申报,即使申报成功也会有很多后遗症。当前企业配合程度不高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企业入库后会增加一定的工作任务和管理成本。从本次普查结果来看,私营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占全县法人总数的八成以上,大部分企业统计人员是聘用的零时工,有些还身兼数职,对申报工作业务技能掌握不够,有的甚至临时抓差;二是入库所需要的申报材料比较详实,部分企业由于产品(商品)销售不开税务发票,造成实际可能达到入库标准,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应税销售额远达不到入库标准;三是部分达到“四上”标准的个体户因为税费方面考虑,不愿转为企业法人,还有部分企业担心入库后,会暴露收入,缴纳税金会有所增加,企业负担会加重。
三、加强“四上”企业培育工作的对策
近年来,虽然我县新增“四上”企业和在库“四上”企业的数量逐年增加,但是一些规模大、发展好的龙头企业不多,为了确保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仍需进一步加大力度,抓好“四上”企业培育工作。以“在库企业抓增长、达标企业抓入库、规下企业抓培育、新建企业抓跟踪”的思路,把培育壮大“四上”企业规模作为优化存量、提升增量、促进我县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重要途径。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四上”企业是县域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和排头兵,也是衡量一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四上”企业摸底、培育、入库等相关工作,按照“全县统一领导、部门归口管理、各镇(街道)分级负责、各方共同配合”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履行“四上”企业培育入库工作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四上”企业培育入库工作取得实效。
(二)完善机制,规范管理。各有关部门要分别出台“四上”企业培育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入库目标计划。全面摸底排查“四下”企业的发展现状,采取措施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企业不断发展壮大。统计部门要积极做好达标企业申报入库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审核评估,提高入库工作效率和质量;对已入库“四上”企业要加强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指导企业建立健全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确保统计数据有出处、有依据、真实可信。
(三)政策扶持,优化服务。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四上”企业激励机制,在制定、落实政策上要优先扶持“四上”企业。同时要加大企业培育发展和申报入库工作的扶持力度,对临规企业要在项目资金、财政支持、资源配置、专项申报、公共服务、政府采购、荣誉评定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扶持和优先安排。根据“四上”企业发展实际以及我县产业发展情况,通过产业投资基金给予企业一定额度的产业扶持资金支持,加大贷款担保等金融支持力度,帮助企业做大做强、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四)强化督导,狠抓实效。县督考办要采取专项督查、季度通报等方式强化对“四上”企业培育和申报入库工作的督导。对符合统计标准而不配合、不申报的企业,除了不得享受政府资金、项目扶持各项优惠政策外,由统计、市场监督、税务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检查,督促企业积极入库、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从根本上保障“四上”企业单位应统尽统。同时,主管部门要强化对企业申报入库工作的宣传引导,解除思想顾虑,提高入库的积极性,形成良好的推进机制和氛围,确保企业培育和申报入库工作取得实效。
一、 我县“四上”企业总体情况
(一)“四上”企业入库标准和发展历程。
1.“四上”企业入库统计发展历程。
“四上”企业入库统计工作从2011年开始,已历时8年多,审核标准、审核内容和工作流程不断变化。2011年8月国家统计局完成季度调查单位审核,建立了全国“三上”企业和房地产企业调查单位库。从2012年年报开始,规上服务业企业纳入“一套表”范围,由此“四上”企业申报开始初步确立。而自2013年4月份起,“四上”企业申报正式由季度审核改为月度审核,自此“四上”企业申报入库流程固定下来。随着“一套表”调查单位管理系统运行日趋完善,“四上”企业入库统计工作步入正轨、不断优化。
20zz年,浦北县“四上”企业培育入库工作成绩显著,作为当年全区统计工作会议上经验交流发言县、区统计局之一。贵港市统计局曾组织该市各县(区)统计局、柳州市三江县政府分管县领导率县统计局班子领导及业务人员到浦北县交流学习。
2.“四上”企业入库标准。
“四上”企业包括规模以上工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资质以上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等企业。具体指:入库时年主营业务收入达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具有总承包或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和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企业法人单位,年主营业务收入(销售额)达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法人企业和符合入库标准的产业活动单位,年主营业务收入(销售额)达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法人和符合入库标准的产业活动单位,年主营业务收入(销售额)达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餐饮业企业法人和符合入库标准的产业活动单位,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是指年营业收入达2000万元及以上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法人单位;年营业收入达1000万元及以上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其他房地产业)法人单位;年营业收入达500万元及以上的社会工作,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
(二)我县“四上”企业发展现状。
随着“一套表”调查单位改革逐步深入,我县“四上”企业入库数取得突破,单位总量稳步增长。截止2019年底,全县共有在库“四上”企业206家,比2018年减少了33家,同比下降11.58%(主要因统计口径提高,服务业退库19家,工业退库12家,餐饮退库1家,房地产退库1家)。2019年共有新增“四上”企业30家,同比增长7.14%,其中:新增工业法人单位15家,同比增长200%;新增建筑业法人单位5家,同比下降16.67%;新增批发零售业单位3家,同比增长50%;新增住宿餐饮业法人单位1家,同比增长100%;新增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单位4家,同比下降33.33%;新增服务业单位2家,同比下降77.78%。
二、当前“四上”企业培育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四上”企业培育工作认识不足。“四上”企业培育入统是一项系统工程和长期工作,涉及行业广、参与部门多、工作难度大。目前,我县虽出台了县“四上”企业入库培育工作方案,但“四上”企业培育工作缺乏规范的管理机制和明确的责任分工,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各行其是,没有实现业务协同。
(二)存在重申报轻服务思想。行业主管部门普遍存在重申报、轻服务思想,开展申报工作较为积极主动,但企业申报成功以后,就较少进行跟踪服务,特别是对仍然心存顾虑的企业服务工作不到位,导致部分企业填报数据不全面、不规范、不及时,甚至后期拒绝报送数据。新入库企业一般规模较小,抵御风险能力较差,如不加强扶持培育,企业经营效益下滑,年底将面临强制退库风险。
(三)部门信息共享渠道不够畅通。虽然“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制度的改革,提高了“四上”企业新增入统效率。但是税务部门的税源库、市场监督部门的企业登记库、统计部门的企业名录库等由于各种原因并未能有效发挥沟通效用,导致一些达到“四上”统计标准的企业未能及时反馈到主管部门,导致没能及时跟踪培育、申报、纳入“四上”企业统计范围。
(四)企业配合程度不够。不管是前期申报入库还是后续填报报表,企业的配合都至关重要,如果企业不理解、不配合,很难组织申报,即使申报成功也会有很多后遗症。当前企业配合程度不高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企业入库后会增加一定的工作任务和管理成本。从本次普查结果来看,私营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占全县法人总数的八成以上,大部分企业统计人员是聘用的零时工,有些还身兼数职,对申报工作业务技能掌握不够,有的甚至临时抓差;二是入库所需要的申报材料比较详实,部分企业由于产品(商品)销售不开税务发票,造成实际可能达到入库标准,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应税销售额远达不到入库标准;三是部分达到“四上”标准的个体户因为税费方面考虑,不愿转为企业法人,还有部分企业担心入库后,会暴露收入,缴纳税金会有所增加,企业负担会加重。
三、加强“四上”企业培育工作的对策
近年来,虽然我县新增“四上”企业和在库“四上”企业的数量逐年增加,但是一些规模大、发展好的龙头企业不多,为了确保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仍需进一步加大力度,抓好“四上”企业培育工作。以“在库企业抓增长、达标企业抓入库、规下企业抓培育、新建企业抓跟踪”的思路,把培育壮大“四上”企业规模作为优化存量、提升增量、促进我县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重要途径。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四上”企业是县域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和排头兵,也是衡量一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四上”企业摸底、培育、入库等相关工作,按照“全县统一领导、部门归口管理、各镇(街道)分级负责、各方共同配合”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履行“四上”企业培育入库工作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四上”企业培育入库工作取得实效。
(二)完善机制,规范管理。各有关部门要分别出台“四上”企业培育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入库目标计划。全面摸底排查“四下”企业的发展现状,采取措施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企业不断发展壮大。统计部门要积极做好达标企业申报入库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审核评估,提高入库工作效率和质量;对已入库“四上”企业要加强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指导企业建立健全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确保统计数据有出处、有依据、真实可信。
(三)政策扶持,优化服务。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四上”企业激励机制,在制定、落实政策上要优先扶持“四上”企业。同时要加大企业培育发展和申报入库工作的扶持力度,对临规企业要在项目资金、财政支持、资源配置、专项申报、公共服务、政府采购、荣誉评定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扶持和优先安排。根据“四上”企业发展实际以及我县产业发展情况,通过产业投资基金给予企业一定额度的产业扶持资金支持,加大贷款担保等金融支持力度,帮助企业做大做强、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四)强化督导,狠抓实效。县督考办要采取专项督查、季度通报等方式强化对“四上”企业培育和申报入库工作的督导。对符合统计标准而不配合、不申报的企业,除了不得享受政府资金、项目扶持各项优惠政策外,由统计、市场监督、税务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检查,督促企业积极入库、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从根本上保障“四上”企业单位应统尽统。同时,主管部门要强化对企业申报入库工作的宣传引导,解除思想顾虑,提高入库的积极性,形成良好的推进机制和氛围,确保企业培育和申报入库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