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江苏、浙江、广东、四川、江西(2020.05.08-2020.05.20)、湖北确定了今年举行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
根据国家住建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人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规定,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全国统一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主命题并组织实施。
所以,请持续关注当地人事考试网,以免错过报考时间。
根据国家住建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人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规定,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全国统一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主命题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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