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减刑得分情况,部分规定如下:《减刑、假释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有期徒刑罪犯的减刑起始时间和间隔时间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一般在执行一年六个月以上方可减刑,两次减刑之间一般应当间隔一年以上.被判处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罪犯,可以比照上述规定,适当缩短起始和间隔时间.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不受上述减刑起始和间隔时间的限制.有期徒刑的减刑起始时间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你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zhangm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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