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人单位在劳动岗位空缺需要招工时,应到劳动就业部领取《企业招工备案表》,将招工人数,招工时间,招聘形式等内容填写清楚.备案表一式二份,一份由企业自己保存,另一份报劳动就业部备案.2,用人单位如在区内招聘,应到区劳动力市场,人才交流中心内进行.3,用人单位通过其他各类媒体发布招工信息的,应当经劳动就业部和市劳动行政部门审核.未经核准的,不得发布.4,用人单位招用外省市劳动者或者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居民或者华侨的,应当向市劳动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招用.5,用人单位决定录用员工后10日内,将录用人员名单报劳动就业部备案。
招聘工作的流程:招聘基本流程步骤[朗读]
@sxim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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