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您咨询所属券商,以所属券商解答为准.网上新股申购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在t+2日(t日为发行公告确定的网上申购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结算参与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投资者约定具体截至时点,并确保不晚于t+2日晚上24点;结算参与人不得允许投资者t+3日进行补款,且必须申报放弃认购.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将被视为放弃认购;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放弃认购情形的,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参考资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qian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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