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制度,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共同居住生活在同一住址、同一成套合法固定住所内的常住人口,立为一户.单身居住的,可以单立为一户.非住宅用房和违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立户.符合立户条件的,可以由户主持下列证明材料之一,向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立户登记:(一)房屋权属证明;(二)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三)国土资源、建设(房地产)等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关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相应凭证;(四)其他能够证明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属于申请人的证明.说明:以上所述,仅指“立户”.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签户口条件:怎么入户深圳[朗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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