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移民条件:1978年德国制订了“入境和居留法”,规定外国移民如果具备了以下条件:有固定的住所,掌握了德语;连续居留达5年以上;能独立维持生活;可以取得无限期的居留许可证.如果连续居留达8年以上,可以获得永久居留权.1979年取消了禁止外国移民配偶子女入境团聚的限制,规定移民配偶、16岁以下子女经过4年的等待期限后,可以移民团聚.以前德国办理移民签证的条件为:1、德国公民的父母(包括养父母)、配偶;2、德国公民在国外年龄未满21岁的子女;3、德国公民在国外定居且无子女可依赖的兄弟姐妹;4、其他符合德国移民法律规定的外国人.原文来源:http://www.liuxue86.com/a/2292554.html。
德国申请条件:德国绿卡条件[朗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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