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组织法规定有执行员,但是又从未见任命执行员,也不知道执行员由谁任命,需要具备什么条件;称职的法官又大量从事审判工作中的辅助性工作,占用了时间和精力而不能钻研法律提高业务素质;不称职的法官又大量从事案件的审判工作造成大量错案和低质量案件,直接降低了审判质量,影响到司法公正等.这种状况就必须改革.必须建立起分工明确、分类科学、比例合理、各尽其职、协调运行的法院人事体制?
法官任职条件:一般法官工资多少[朗读]
@loubu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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