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提起反诉,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法条链接:《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1、第十八条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2、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反诉的费用:民事诉讼反诉费用[朗读]
@dyuyu
顶0
加入收藏
相关问答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