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企业所得税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第四十四条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第五十三条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
减费用额:减额交费什么意思[朗读]
@zhangm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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