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和设立人的条件必须符合《律师法》的相关规定.关于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和设立人的条件规定,这样在《律师法》第三章《律师事务所》中.其中第十四条中“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第(三)项规定,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且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有三名以上合伙人,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需要说明的是,《律师法》所称的“律师事务所”是指合伙律师事务所,至于其他性质的律师事务所,比如国有律师事务所、部队的律师事务所,应当按照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和开展活动。
@Winfr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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