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到立案庭起诉,起诉需要你的身份证以及身份证复印件,起诉书,对方的信息(如身份证复印件等)理由就是感情不合,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因感情不和起诉离婚的第一次一般不会判离,需要你在判决下达后的六个月以后再次起诉,这个时候就可能会判定离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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