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对国家行政机关做出的涉及本人权益的下列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或者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诉:(1)行政处分;(2)辞退;(3)降职;(4)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5)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出申诉的其他人事处理决定.国家公务员提出控告,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国家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且侵害权益的行为是违法违纪的;(2)有明确的被控告机关或者被控告人员;(3)被控告的机关和人员属于受理控告的机关管辖。
@lijinp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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