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1950年5月1日公布施行,是新中国颁布的第一部法律,1980年9月10日,全国人大修订,自1981年1月1日起施行,2001年4月28日全国人大修订;2001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自2001年12月27日施行;2003年1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自2004年4月1日施行,2017年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自2017年3月1日施行,;2011年8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自2011年8月13日施行。
@glad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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