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生育的医疗费用包括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在妊娠和分娩住院期间,因产前检查、住院分娩或者因生育而引起的流产、引产,所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其中,分娩住院期间诊治生育引起的并发症、合并症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其他期间产生的上述费用,按照职工医疗保险规定,由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分娩住院期间因诊治生育引起的并发症、合并症及剖宫产手术附带子宫肌瘤、阑尾切除等手术时的医疗费用,超过相应支付限额以上的部分,生育保险基金按70%的比例支付.生育医疗费直接在医院刷社保卡里的生育费,超过限额和无法报销的部分要自己掏钱.产前检查限额1000,生产限额3000-4000。
@kkyui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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