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10月1日起申请设立的企业,工商部门将核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10月1日之前已设立的企业,若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化,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时,将由工商部门收缴其原核发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企业遗失“三证”的,应当登报声明作废,并提交刊登遗失公告报样原件.企业申办登记或换照,均不收取费用.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为证照换发的过渡期,逐步换发原有企业的相关证照.过渡期内,原发证照继续有效;过渡期后,一律使用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原发证照不再有效。
@dyu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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