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门:旧时汉族婚姻风俗.即成婚后三、六、七、九、十日或满月,女婿携礼品,随新娘返回娘家,拜蝎妻子子的父母及亲属.自亲迎始的成婿之礼,至此完成.此俗起于上古,泛称“归宁”,为婚后回家探视父母之意.后世各地名称不一,宋代婚礼套服称“拜门”,清代北方称“双回门”南方称“会亲”,河北某些地区称“唤姑爷”,杭州称“回郎”.近代通鲍在婚后第三天,又称“三朝回门”.此为婚事的最后一项仪式,有女儿不忘父母养育之恩赐,女婿感谢岳父母及新婚夫妇恩爱和美等意义,一般,女家皆设宴款待,新女婿入席上座,由女族尊长陪饮.新婚夫妇或当日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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