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乡镇企业用地是集体土地,除个别国有农场的土地等之外.2.租用的乡镇企业房屋(租期30年,产权归乡政府)现在因为不能使用而翻建(合同允许),必须由出租人提出申请,经规划和建设部门批准以后方可实施,当然可以申领房产证.否则属于违章建筑.3.他人与乡政府新签的租期为70年的合同,后面又附加一条,将你已租部分30年合同期满后的土地使用权,归他所有.此附加条款不妥,因为你有续租的优先权.如果你租期届满以后,是可以优先继续承租的.但此举也不构成违法,因为对方同样有权选择承租人.4.乡镇企业出租的具体期限,取决于双方的意愿,但都不得超过70年.因为住宅用地的最高年限是70年,以此作为参照。
@zhangm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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