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店营业执照所需材料: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
2、从业人员证明,即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户籍证明,含户口簿和身份证,及离退休等各类无业人员有关证明,外省市人员经营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在本地暂住证、育龄妇女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相片一张。
3、经营场地证明。
4、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
5、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有关专项证明。
注:各地的情况不同,具体规定以当地规定为准。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
2、从业人员证明,即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户籍证明,含户口簿和身份证,及离退休等各类无业人员有关证明,外省市人员经营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在本地暂住证、育龄妇女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相片一张。
3、经营场地证明。
4、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
5、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有关专项证明。
注:各地的情况不同,具体规定以当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