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土地用途与房屋用途必须经国土资源及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依法予以利用,权利人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与房屋用途是相对应的.如果是用地批准书等土地权属证明资料所核定的土地用途与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房屋权属证明资料所核定的房屋用途不一致,应持相关资料到市国土资源局予以重新确定,待确定后持有关资料向登记中心申请登记.如果权利人未经批准擅自改变房地产用途的,按违法建筑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所以,基本可以推断是你办理的房产登记环节有过错,应以规划许可证的为准。
@god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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