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购房落户政策为:1、入户人申请;2、入户人《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3、入户人《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注明家庭成员关系的《户籍证明》,其中属三县一市迁入人员均须提供《居民户口簿》;4、入户人拟落户地派出所出具的《在济居住证明信》;5、《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的原件、复印件;6、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原件、复印件(仅限购买新建成套商品房),买卖房屋协议及购房发票原件、复印件(仅限购买二手商品房).完备以上手续后,入户人到购房所在地公安分局申请,自完备手续公安部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办结。
@sqlk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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