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章程相关条文:第十二条规定,团的全国领导机关,是团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地方各级团的领导机关,是同级团的代表大会和它产生的团的委员会。团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委员会成员由委员和候补委员组成。第十九条规定,团的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若干人,组成常务委员会;选举第一书记一人和书记若干人,组成书记处。第二十二条规定,团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各该级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从上述条文来看,共青团内部设置有以下职务:
1、中央:第一书记、书记、常委、委员、候补委员。
2、地方:书记、副书记、常委、委员、候补委员。
3、此外,还有基层组织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4、基层团组织不设委员、候补委员,只有书记和副书记职务。
1、中央:第一书记、书记、常委、委员、候补委员。
2、地方:书记、副书记、常委、委员、候补委员。
3、此外,还有基层组织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4、基层团组织不设委员、候补委员,只有书记和副书记职务。